
1.計畫主旨
推展精神醫療社會工作,並配合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科系實習課程要求,提供實務見習機會,除促進社會工作教育,與臨床實務相配合之外,以培養學生日後社會工作直接服務(direct service),促進社會工作專業教育之發展,也希望藉此吸收更多有志於此的學生於畢業後,能投入此工作行列。
2.學習目標
(1)提高社會工作之理論與實務之間連結與印證的機會。
(2)提高學習及從事社會工作的興趣及服務之熱忱。
(3)充實臨床醫學(包括精神疾病之預防、治療及
復健)及全面性心理衛生等相關知識。
(4)體驗實際之臨床工作(個案、團體及社區)並
了解社工員於醫療團隊中角色與功能。
(5)加強相關醫療資源及社會福利/資源之認識與運用。
(6)自我探索與了解。
(7)儲備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3.教育訓練計畫
(1)實習對象:各大學部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
以上,對精神醫療社會工作有興趣之學生。
(2)實習時間:暑期實習-每年七月第一個禮拜一開始,為期六-八週。
(3)實習內容:
(3.1)精神科組織與功能之認識。
(3.2)精神醫療團隊之功能介紹,了解社會工作於團隊醫療的運作情形與參與。
(3.3)基本臨床精神醫學的認識與應用。
(3.4)專業方面:
(3.4.1)社會個案工作:從觀察至獨立處理個案,包括增進會談技巧的體驗與磨練、形成假設、建立關係、對家庭、問題評估之能力,學習做處置計畫,並完成個案記錄。
(3.4.2)社會團體工作:病患團體及家屬(衛教)團體觀察、設計、執行及評估。
(3.4.3)社區復健機構:加強復健及醫療資源的熟悉與運用。
4.實習安排:
(1)本中心每年接受全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暑期一名實習生、期中一名或小組實習生,暑期實習申請時間於每年十月一日至隔年四月三十日止;期中實習申請時間於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本中心實習資格採先行志願服務審核制,了解實習生對實習態度、表現狀況。實習生應於提出申請後,與本中心確定至少四十小時志願服務時間。
(3)依本中心暑期實習規劃,包含個案工作、團體工作及方案活動設計等實務工作,實習生依照實習內容完成實習,實習時間至少八週(320小時)
5.申請資料:
有意報名本中心實習者,需準備個人履歷、自傳及實習計畫書
6.學習方式:
(1)個案觀察記錄:(一份)
(1.1)觀察時間地點
(1.2)參與人物
(1.3)物理環境如何?如何影響會談?
(1.4)會談如何開始如何結束主要問題是什麼?
(1.5)案主與工作人員有哪些情緒反應,如何互動?
(1.6)工作人員的角色及所用技巧有哪些?
(1.7)你對整個會談的印象(impression)如何?
(2)個案工作過程記錄(process recording)大綱:(一份)
(2.1)會談的目的:
學生在會談前必須對該次會談所希望達到的目的有清晰的了解、會談間並應引導會談內容,以達預期目標。
(2.2)觀察:
會談期間學生須對案主的身體語言、情緒轉換、整個會談氣氛的觀察。
(2.3)會談內容:
摘要記錄:包括會談如何開始,所收集之相關資料及如何結束,學生與案主雙方對會談的情緒反應。
(2.4)初步評價:
學生須將會談經過,所收集的資料整合後,配合課堂理論對案主與他之間的互動做具「診斷性」的了解。﹙亦即個案評估記錄﹚
(2.5)對角色評估:
學生須對本身使用之個案技巧及會談發生的效用做一評估。
(2.6)計畫:學生對下次會談的計畫及對個案的遠期計畫。
(3)逐字記錄:﹙一份﹚
(3.1)擇一個案做20分鐘的逐字記錄並分析自己所使用的會談技巧。
(3.2)若須使用收音機須經案主同意。
(3.3)建議宜選擇第二個個案。
(4)個案評估記錄:﹙三份﹚內容如個案討論書面報告。
(5)個案討論報告:﹙一份﹚
(5.1)基本資料
(5.2)轉介來源﹙介紹來源﹚
(5.3)住院診斷`及日期
(5.4)主要問題
(5.5)疾病史、個人史
(5.6)家庭評估﹙三面向的評估、總評估﹚
(5.7)處置計畫
(5.8)服務過程說明
(6)實習團體/家屬團體方案計畫書及評估報告
(7)實習週記:﹙每週一份﹚
(7.1)一週活動記要:
a.活動種類:例如參與的個案數、參與的會議、參與訓練的名稱及內容、與個案的會談或訪視,與社區的接觸等。
b.其他參與活動者
c.活動時間地點
d.活動過程概述實習生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與職責
(7.2)特定事件或案例之描述與分析:
在一週中選定一項個人覺得最特別或最有收穫之事項加以描述與分析,以培養學生對人與人及環境的互動之觀察與評估能力。
(8)實習總報告:﹙一份﹚
應於實習結束後與機構督導討論,再將總報
告送交實習機構及學校督導老師,以供評估
實習成績之參考。總報告之內容包括:
(8.1)社區精神復健機構組織體系
(8.2)體系內所提供的服務、轉介流程
(8.3)社工員在體系內的角色與功能
(8.4)醫療團隊的運作情形
(8.5)專業知識與實務連結之省思
(8.6)實習心得
(8.7)對實習督導的接觸、感想及建議
(8.8)對實習安排的看法及建議
(8.9)對於將來的學生學習工作之建議
(8.10)其他
7.評核方式:
(1) 專業行為(70分):助人技巧(20分)
理論應用(20分)記錄書寫完整性(15分)
專業關係的應用(15分)
(2) 學習態度(20分):出席情形(5分,詳見附件)
服裝儀容(5分)自發性態度(5分)
(3) 人際關係(10分):與機構督導、機構工作人
員及實習生之間的協調關係。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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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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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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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介紹、認識機構體系
2.參與職能團體
3.『團體』設計
4.各專業工作人員介紹工作內容
5.庇護性工作訓練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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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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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案觀察
2.帶領團體及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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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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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訪視
2.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記錄)
3. 帶領團體及職能復健討論會
4. 庇護性工作訓練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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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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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訪視
2. 帶領團體及職能復健討論會
3.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記錄)
4. 關懷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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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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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記錄)
2. 就業資源整理及聯繫
3. 帶領團體及職能復健討論會
4. 關懷訪視
5. 庇護性工作訓練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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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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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紀錄)
2. 就業資源整理及聯繫
3. 帶領團體及職能復健討論會
4. 關懷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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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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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紀錄)
2. 帶領團體及觀察
3. 就業資源整理及聯繫
4. 個案研討
5. 庇護性工作訓練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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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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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案與晤談(含病歷紀錄)
2. 就業資源整理及聯繫
3. 實習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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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出席情形:
(一)病假
1.實習學生因病不能實習者須有證明向中心請假,無證明者一律不給 病假。
2.請假1天補實習1天
(二)事假
1.實習期間非特殊嚴重事故不得准予事假。
2.一般事假以請假時數雙倍補實習。
(三)曠班
曠班需3倍補實習,3次曠班者停止實習。
(四)遲到
遲到者雙倍補實習,超過15分鐘者以曠班論。